【本報訊】港大法律系交換生不堪分手打擊,用開瓶器刮傷女友,早前被裁定一項襲擊致他人受傷罪成。心理報告指他自16歲至今拍拖10次,對女友「苛索、管制及有佔有慾」,一旦感情出現問題,便傾向以暴力解決,對他與未來伴侶均構成危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周燕珠贊成他返新加坡後接受密集式治療,認為判監禁半年,緩刑兩年,能對他起警惕作用。
法官昨引述報告指,24歲被告鄭智毅獲朋友及親友愛戴,過往在法律系成績優異,更獲家鄉新加坡其中一間頂級律師樓預留見習律師一職給他,前途無可限量;惟他每次拍拖,便完全依賴女友,容易感到不安,怕對方提出分手,遇到鬧分手時,更曾企圖自殺及使用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