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耀榮欠堂費被頒令破產
昨稱:畀番420萬 大家咪庭外和解
被頒令破產的張耀榮昨日表示,一切已經搞掂,不需要破產。
【本報訊】人稱「演唱會之父」的前上市公司耀榮明泰主席張耀榮,七年前控告時富投資主席違約,上訴失敗後被判罰堂費420萬元,張耀榮因遲遲未付款,遭時富入稟申請破產,高等法院法官昨考慮張耀榮從無提交個人財務狀況,頒令他即時破產。張耀榮昨晚在記者會表示「幾多錢都冇問題,總之律師會搞掂晒啲嘢」。
張耀榮昨在電話中回應說:「我有21日寬限期吖嘛,畀番錢咪冇事囉!我畀番嗰420萬堂費,大家咪庭外和解囉,唔駛擔心!」昨晚7時許,張耀榮於紅磡海逸皇宮為劉鳳屏演唱會舉行記者會,對於被頒破產令,張耀榮說:「聽日(今日)上法庭咪知囉!啲嘢律師搞緊,唔關我事。」問他是否感擔心,張勞氣說:「擔心乜嘢啫,你擔心聽日冇人買報紙呀!」問他財政有沒有問題時,張顯得非常激動「你(指記者)係咪要錢,要錢我畀你,我冇欠人錢,啲歌手有冇話我欠佢哋錢吖!《壹週刊》我會告到底。」
他昨日沒有正面回應420萬元,只說:「係堂費,唔係我欠人錢,幾多錢都冇問題,律師會搞,總之法庭聽日就會取消,總之律師會搞掂晒。」張又指律師今日會代表他上庭,但問為何拖到今時今日,張耀榮勞氣地說:「都話要證據囉,總之有證據先畀,我財政冇問題,私人嘅事,關公司乜事!演唱會會如期舉行,啲飛好好賣,五月天嚟緊仲會加場㖭!」
張耀榮又說:「啲錢我會claim番個律師(之前為他打輸官司的律師),因為我𠵱家告緊個律師,告個律師搞錯咗,做錯嘢就要告到底。」問他可擔心名譽受損時,張說:「唔怕,當宣傳。」其後在場的劉鳳屏與張耀榮握手合照,且更高舉V字手勢說:「我識咗張生好耐,第一次合作,我哋會支持你!」
張耀榮的代表律師昨在庭上提出,即時支付100萬,並於一個月內再付110萬,餘下一半欠款,可於半年內分8期清還,惟時富一方指出,張耀榮從未披露個人財務狀況,就連許冠傑亦於今年2月,去信張耀榮決定退出不搞演唱會,時富質疑張的還款能力,故不接納還款方案。
暫委法官杜溎峰表示,訴訟拖延已久,張耀榮一直沒有盡力計劃還款,他聲稱負責承辦演唱會的國際娛樂製作有限公司,會將門券收益分給他,但國際娛樂並無簽約落實,基於張不能證明其還款能力,所以正式頒令他破產。
涉訟官司始於00年,據張耀榮04年在法庭指出,時富主席關百豪於00年與他達成口頭協議,答應以9,500萬元購買其5,000萬股耀榮股份,事後卻違約,張遂向時富索償差價6,000萬元。高院法官當時裁定張的證供不一致,不信時富會在耀榮明泰停牌時,向張購入股份,判他敗訴,張於去年10月提出上訴遭駁回,須於兩個月內悉數支付堂費,卻採取拖字訣,時富終於今年1月入稟申請他破產。
案件編號:HCB1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