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曾嘉興,任職侍應,兩項控罪指他於本年1月4日強姦15歲女事主,另在2010年間,與當時13歲的女事主非法性交。被告在上月30日案件提訊後獲准保釋,押後至昨天再提訊。
法庭傳譯員昨天傳召被告出庭,但無人回應。未幾,被告父親在公眾席站起向法庭表示,兒子昨天(前天)仍在家中,但中午外出後再沒有歸家,他亦屢次找兒子,惟遍尋不獲。
主控官表示,被告於前天傍晚6時許前往女事主住所,以𠝹刀襲擊她。受害人的臉被𠝹兩刀,手遭𠝹三刀,被告傷人後逃去。
女事主送往沙田威爾斯醫院後,昨晚已接受手術,現時仍留醫。據悉,15歲女事主由15歲男友送返上水住所時,被告突然現身以𠝹刀向事主施襲。
案件編號:FLCC27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