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規定,醫生不可就同一筆診金發出超過一張正本收據;收據副本則必須清楚列明為副本或複本。黃德鄰及吳尚義均承認違規,紀律研訊小組昨裁定兩人專業失當,最初判刑時以紀錄良好為由,輕判發警告信及刊憲譴責。
不過,在場記者宣判後指證黃德麟早有前科。黃於2004年10月至2007年6月,曾向三名女病人發出虛假醫生紙,助她們騙取保險金,被法庭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醫委會於2009年裁定黃專業失當,判停牌六個月及緩刑兩年。但醫委會秘書處睇漏眼,未查出其專業失當紀錄。紀律研訊小組聞訊翻查資料後,啟動覆核程序並重新量刑。
醫委會最終改判黃德麟停牌四個月,上訴期一個月;吳尚義則維持原判。醫委會紀律研訊小組主席麥列菲菲指,黃於緩刑期間再次違規,判刑必須反映事件嚴重性。黃的代表律師為未有即時澄清致歉,他堅稱事件是他個人判斷失誤,強調黃從未要求他保密以往專業失當紀錄。麥列菲菲也為今次失誤致歉,指醫委會正調查疏忽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