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風暴】補選遭DQ提呈請高院裁定得直 周庭稱「慘勝」 區諾軒議席無效
選舉呈請周庭選舉主任立法會條例鄧如欣
【更新】
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報名參加2018年立法會港島區補選,選舉主任卻以香港眾志提倡「民主自決」、違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為由,取消其參選資格。周庭為此提出選舉呈請,法官中午頒下判詞,裁定周庭勝訴,裁定區諾軒並非妥當選出(not duly elected)。
周庭形容是次判決是「慘勝」,判詞再次確立選舉主任有權基於參選人的政治立場,而取消他們的參選資格,確保參選人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周庭指可以預見,任何主張「獨立」或「自決」的人士,均難以入閘參選,直言:「唔係非常開心嘅判決。」
對於會否繼續主張自決,周庭則謂:「自己決定自己嘅未來, 係香港人最基本嘅權利之一,當我哋嘅權利和自由不斷被剝奪和打壓,我哋香港人更加要堅持和企硬我哋嘅立場,繼續挺身而出對抗不公。」故在此時此刻,她仍然堅持自己的政見,主張自決,認為港人有權決定自己的未來。
周庭指,是次勝訴只因選舉主任在未詢問她的政治主張和立場之下,便取消其參選資格,嚴重違反程序公義,舉例指若她再次參選,「選舉主任係要問我(政治主張),但佢可以問完我,照樣DQ我」。她指從判詞可見,「香港人贏嘅實在係非常之少」,選舉主任依然有權基於參選人的政治立場而取消其參選資格,嚴重剝奪《基本法》賦予市民的參選權和被選權。
至於會否參與補選或來屆立法會選舉,她則謂仍言之過早,補選與否須視乎律政司會否就判決上訴;她並坦言在政治形勢這麼動盪的時刻,香港來年會變得怎樣,相信無人可以預見,希望市民可繼續監察政府會否再利用DQ去剝奪一些它不合心意的市民的參選權。
案件由法官周家明審理,呈請答辯人包括選舉主任鄧如欣和當選議員區諾軒。而鄧如欣現已調職薪諮會聯合秘書處助理秘書長。
審訊時資深大律師石永泰代表周庭陳詞,指《立法會條例》要求參選人簽署聲明,表明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但沒明文要求「真誠同意」聲明內容,故只要一經簽署便已滿足要求。由於條文清晰,根據毋須循立法原意分析。
而且,石永泰亦指,選舉主任根據香港眾志的自決公投主張而DQ周庭,但未有給予回應機會,只曾要求周庭回答關於其英國國籍的問題。其後宣判的陳浩天選舉呈請案中,法庭表明基於程序公義,選舉主任必須給予參選人合理的回應機會。
港府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出手,在選舉提名期前兩日,突然宣佈在參選人本身已要聲明擁護《基本法》、保證效忠香港特區之上,特別加入確認書安排,要求參選人確認自己已明白《基本法》當中有關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份、香港是中國的一個享有高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以及任何有關《基本法》的修例都不得牴觸中國對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的條文。
結果多名有港獨、自決主張的參選人被無理DQ,包括聲明放棄港獨主張、簽署了確認書的梁天琦,開始了由選舉主任決定參選人是否符合參選資格的風潮。而DQ參選人的做法更蔓延到已當選的議員、以至一整個政黨。
2016年當選為議員的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劉小麗和姚松炎,先後都因為宣誓問題被DQ,更觸發人大釋法。身為立法會議員的朱凱廸,其後參加鄉郊選舉時亦被DQ。
而香港眾志周庭於2018年1月13日宣佈將參加2018年立法會港島區補選,希望重奪黨友羅冠聰之前被褫奪的立法會議席,並獲多名泛民前任及現任立法會議員站台支持。同月18日,周庭遞交提名表格並簽署確認書,承諾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強調香港眾志不主張港獨。眾志更於同月24日在政黨網頁簡介中抽起「以『民主自決』作為最高綱領」字眼。
不過,同月27日,選舉主任鄧如欣聲稱根據《立法會條例》的規定,裁定周庭提名無效,指香港眾志就算不提倡港獨,但採用「民主自決」的主張,同意公投應包括獨立及地方自治等選項,清楚顯示周庭沒有真心及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同日,周庭的Plan B區諾軒遞交提名表格,正式參選港島區補選,最終獲逾13萬票,以超過9,000的差距,擊敗新民黨陳家珮勝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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