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在分手後能否再當朋友,最普遍的說法是要視乎雙方夠不夠成熟,亦有說取決於兩人是否和平分手,我覺得都不盡然,我認為關鍵在於愛情與感情的比重。
激情總有天歸於平淡,愛情會慢慢轉化為感情,由九一之比發展至五比五,三比七,甚至一比九。若在分手之時,雙方的關係已是由感情主導,那麼在分開後能成為朋友的機會自然較高。
愛情比較自私,感情比較包容;愛情比較偏激,感情比較冷靜;愛情教人暈頭轉向,感情卻是情理兼備。由感情演變為友情,當然比較容易適應。
一對拍拖兩年的情侶未必能夠再當朋友,一對結婚廿年的夫婦,即使沒有兒女,卻能成為知己。在多巴胺水平仍然高企的時候分手,未了的激情無從排遣,看不見他,情況總算受到控制;看見他,惟恐再度活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