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花預售指引「小修小補」
港府口硬心軟不立法

蘋果日報 2006/08/26 08:00


【本報訊】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務秘書長陳鎮源在會後表示,今次達成的5點協議(見表),未來數月發展商推盤期間,政府會先觀察成效,如發展商仍不依諾自律,政府不排除立法規管。由於樓花預售同意書方案本身較複雜,經詳細考慮後,暫不將指引納入作預售書內的條款。協議內容即時生效。
5點協議中,第1及2點是依商會建議對指引作出的修定,但公布價單的單位數量下限由10個增至20個。但修定仍有未清晰地方,如第1點中所謂的首批推售單位,卻完全由發展商控制,換言之,就算樓盤有2000個單位,發展商仍可以首批只推100個,首張價單的單位實際便只為樓盤總量的百分之一,買家同樣不能掌握足夠樓價訊息。
地產建設商會副會長梁志堅辯稱,「𠵱家最少都有20個單位有價,好過以前得兩個吖。」
民主黨直指政府今次的小修補,是繼續縱容發展商在指引內鑽空子。而業界所謂的自我監管機制一直未有效監管發展商,發展商一而再,再而三地違反指引或利用指引灰色地帶取利。該黨會在10月立法會復會後,在房屋事務委員會提出討論監管樓花機制。
梁志堅指出,商會已即時通知各會員,新協議內容即時生效。今次修定相信可消除以往指引內的灰色地帶,令優先認購過程更加透明。商會將一如以往,繼續監察各會員遵守指引行事,維護業界自我監管制度,如有發展商違反指引,商會將公布其名字。
他強調,指引過往行之有效,最近賣樓的兩家發展商本身也跟足指引辦事。而新鴻基地產代理執行董事周國賢在會前重申,新地(016)一向支持提供準確資訊及維持高透明度,且遵守商會或政府規範。賣馬灣珀麗灣時也遵守指引,從沒有要求客戶、或要代理先收客戶支票/本票才有得睇價單。
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陳黃穗說,消委會早前曾派員以消費者身份去睇樓,未能取得價單及樓書,只收到代理自製的價單及樓書,令消費者接收的訊息混亂,且不知權責誰屬。發展商事後辯稱「樓書同價單都派晒」。她指,該會支持行業自律,但不少地方政府應同時有機制防止自律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