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48歲的林文瀚,61年生於香港,83及84年先後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84年獲大律師資格,翌年開始私人執業。
其後他加入司法機構,01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03年便獲委任高等法院法官。他曾經處理保衞皇后碼頭司法覆核、黃道益子女爭產,以及電訊盈科私有化上訴等案件。
他審理本案期間嚴格控制聆訊時間,準時審結,惟未下判詞前卻橫生枝節,林官遭無業漢熊偉業冒充「陳振聰」致函恐嚇。林官委派書記報警,又通知華懋慈善基金和陳振聰雙方。而冒牌陳振聰終被判囚兩年半,林官強調事件不會影響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