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嘉喜利大廈三角孽戀縱火雙屍情殺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涉縱火把前女友及新歡監生燒死的被告在警方會面影帶透露,當日在單位外聽到男人聲,他感到心生不忿,遂潛入單位縱火,被告表示:「我只係攞少少火水嚇吓佢(前女友),諗唔到會搞出一件咁大嘅事!」
三十三歲任職餐廳部長的被告張鏡秋與警長進行錄影會面時稱,與妻子結婚八年育有兩名子女,○○年任兼職時認識女死者,見面數次後發生性關係,而性關係頻密,他認識女死者丈夫,對方亦知他與其妻的親密關係。
爬窗口淋火水
被告續稱,女死者起初為他「要生要死、𠝹手𠝹腳」,但關係維持約一年,他與家人遷居,女死者埋怨他花很多錢在新屋,最終提出分手。此後,雙方發生金錢轇轕,女死者要他償還拖欠的二萬元,另索取三萬元「掟煲費」。
被告透露,當日他拍門,女死者明知是他亦沒應門,他聽到男人聲,感到心生不忿,遂爬窗潛入屋內,淋小量火水點火,只想嚇女死者。被告當時看不見睡房內情況,也沒有拍睡房門,他聲稱:「費事睇,眼冤!」而他離開單位時按動門鐘,欲把女死者嚇醒。
屍體燒成焦炭
消防員供稱,屋內客廳發現數隻燒焦貓屍,法醫官表示,兩具屍體被燒至露肉見骨成焦炭。大廈住客則指,天台放置一膠桶火水,是用來煲薑醋。
被告張鏡秋否認兩項謀殺罪,指於去年八月二十三日,謀殺三十七歲酒廊侍應霍玉珍及四十四歲保安公司東主李永安。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