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張小姐十分不滿僱主所揀的受託人,認為其提供的強積金基金表現差,早前聽聞有「積金半自由行」,打工仔可以將自己的供款轉到其他受託人,請問現時進程如何?
答:強積金(修訂)條例草案已獲行政會議通過,並於月內遞交立法會討論及審議。政府及積金局希望透過修定,加強僱員的權力管控自己的強積金投資,條例草案建議,僱員每年至少有一次機會,將現時的僱員強制性供款,一筆過轉移至另一個自選賬戶內繼續投資。
如建議落實,打工仔就可有更多基金可以選擇,不再侷限於僱主指定的受託人。僱員部份的強積金權益,會於不同受託人之間自由調動,相信可以促進市場競爭,更有利於計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