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為甚麼不沽一張10月期指去對冲?當然不可以,因為結算價是以5分鐘平均價計,最終的結果和10月期指可能有頗大的差異,自然不適用。
其實港交所可以有兩個做法,第一,就是將9月期指延長多一天交易,若然此做法可能影響9月期指的合約條文,便應改為以翌日的開市價計算,大家都公公平平,要續倉,要止蝕,悉隨尊便,即時做番10月期指便可,起碼不用等足全日不知所措。
近期發生多次惹爭議的決定,港交所明顯給大家一個感覺,在實際的市場操作制度方面錯漏百出,決定完全不符合實際的市場利益,欠缺公允。
回說大市,港股之弱勢,主要是外資今次用到中國內部的借貸危機作為造淡的理由,全力沽售中資金融股。其實問題的嚴重性是否真的這麼大?有否被誇大?要事後才知。不過,現階段內銀股絕對會是沽壓最重的板塊。
沈振盈
證監會持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