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金分析稱,周正毅雖然有涉及行賄,但罪行仍以商業詐騙為主,近年內地因經濟罪行而被判死刑的個案不是很多。加上在外國政府的壓力下,內地現在亦不會隨意判罪犯死刑。他說,周觸犯的罪,不比潛逃至加拿大的廈門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嚴重,但內地政府已保證不會判賴死刑,相信周最嚴重是被判死緩。
而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梁美芬認為,當前內地法律界有很多聲音,大家對經濟罪犯被判死刑有很大保留;加上周正毅是商人,不是官員,相信他的罪未去到死刑,最多是終身監禁,除非周的案件牽涉到很多高官失職,同時又涉及人命傷亡,才有可能被判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