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固網與流動是兩種不同的通訊科技,前者透過實體電話線路傳送訊號,後者則用無線電波,提供話音或數據的電訊服務。政府若然採用所謂的「科技中立」原則,即是不同的科技提供同樣的服務,規管架構理應劃一,對待不同的經營商也應一視同仁。
說到底,若然電訊市場開放,並且有充份的競爭,電訊法規和牌照訂下的反競爭條款起作用,加上市場透明度高,電訊政策又清楚明確的話,電訊管理局可以做的已經差不多。當然,社會上那麼多人關心電訊業發展,筆者也希望多讀區總的回應文章。
侯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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