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去年8月20日,被告楊國英(45歲)在旺角犯案。裁判官判刑時披露,被告早於2011年以相同手法犯案,當時她向一名八旬老翁提出收肉金100元性交,卻趁老翁洗澡時偷取他1,500元現金和手錶,楊國英被捕後承認盜竊罪,判監半年。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自從丈夫在2009年跳樓身亡後,精神大受困擾,希望法庭提取精神報告始判刑,被告又親撰求情信表明知錯。惟裁判官認為她的精神狀況正常,「𠵱家先講後悔,嗰句後悔嚟得太遲!」
裁判官強調,被告有五次不誠實案底,加上今次有預謀地以相同手法犯案,顯然經歷上次監禁後,仍未獲得教訓;另考慮到今次涉案金額較上次多,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並勸喻被告反省,再犯只會越判越重。
案件編號:KCCC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