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曾蔭權被指有過千支酒獲免費存於美國商會前主席詹康信旗下的皇冠酒窖,特首辦回應指,特首預備卸任後遷離禮賓府,2010年經專人估價後將「私人藏酒」售予詹康信,並將賣得的200萬元分別捐給三個慈善機構。公益金和紅十字會證實在2010年5月分別收到由特首夫人曾鮑笑薇捐出100萬元及50萬元,其中紅十字會捐款指定用於建新總部;善寧會則在同月收到以「無名氏」捐出的50萬,捐款收據發給曾太。
不過,政府仍未能解釋事件中重重的疑點,包括特首辦指曾蔭權在2010決定捐酒,但目擊者在2011年中仍見有酒由禮賓府運至屯門酒窖;所賣出的酒是否全部屬於私人購入?這批酒是否涉及未有申報而收受的禮物?年薪約400萬元的曾,購入200萬元的酒是否與其收入相稱?曾蔭權向慈善機構捐款是否有退稅得益?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要求曾蔭權公開事件細節:「如果收據寫畀個人,佢捐200萬,一個課稅年度都可以慳到30幾萬稅,呢個佢必須要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