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發出通知,確定對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用電實行扶持性電價政策,對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價格優惠,執行大工業電價,並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電費。
通知明確指出,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區等充電設備用電、執行居民電價。電動汽車充換碗設備施用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執行用戶降低充電成本。
通知提出,要按照確保電動汽車使用成本明顯低於燃油(或燃氣)汽車使用成本原則,合理制定充換電服務費。在充換電設施經營企業向用戶收取的電費、充換電服務費這兩項收費中,電費按照國家規定的電價政策執行,充換電服務費由地方按照「有傾斜、有優惠」原則,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