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因引起網民反彈而觸礁的《版權修訂條例》,政府昨向立法會提交最新草案,如獲通過最快明年生效。今次草案把惡搞、討論時事及引用題材納入豁免,可免除民事及刑事責任。熱爆網絡的戲仿歌曲《罪與罰》和網絡截圖也屬豁免範圍。不過網民團體不滿非時事或非惡搞題材未能豁免,創作自由依然受壓,或會發動拉布。被網民稱為《網絡廿三條》的新草案把戲仿、諷刺、滑稽、模仿、評論時事及「引用」等作品納入豁免範圍。其中「引用」意指摘錄版權作品內容以提供資料以便溝通,包括電視或電影對白截圖。法庭會以作品是否非牟利及是否影響原作潛在市場等因素,衡量有關作品是否「公平處理」(fairdealing),若符合原則就可免除民事及刑事責任。網民團體一直不滿草案只豁免時事題材,倡議效法加拿大,把豁免範圍擴大至所有個人衍生用戶內容(UGC,user-generatedcontent),即以個人用途發表的非牟利創作。政府發言人解釋,UGC範圍難以介定,而且豁免項目必須基於公共政策理由,純粹個人抒發情感或展示才藝,「好難喺今次修訂入面放寬」。詳情請留意《蘋果日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