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娥六招】一手單位丟空半年 須繳兩倍差餉作「空置稅」

蘋果日報 2018/06/29 17:22

娥三招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宣布多項房屋政策重大調整。她表示,今次調整目標之一,是讓已落成單位盡早推出市場。有見及此,公佈向空置一手私營住宅單位徵額外差餉。
她解釋,目前已落成樓宇,但仍未售出之私營住宅單位達9,000個,佔早前預計供應量9%。「呢9,000個供應有啲真係起好咗好耐,起左3-5年樓空置喺度,喺今日供應咁緊絀,置業訴求咁高漲情況下,難以明白點解有咁多單位吉咗喺度。」
做法方面,所有獲發佔用許可證(「入伙紙」)達12個月一手私營住宅單位業主(主要為發展商),須每年申報單位使用情況,如過去12個月,有超過6個月時間未作居住或出租,會被視為空置單位,業主須繳額外差餉,即應課差餉租值的2倍,並由差估署按年徵收。
她表示,新措施要修訂差餉條例,並將於2018/19年向立法會提交法案,措施實施日期,要視乎法案修訂通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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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措施要修訂差餉條例,實施日期要視乎法案修訂通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