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發言人回覆本報稱,根據該包消毒濕紙巾包裝上的字眼,聲稱有消毒殺菌功效,可能已列入藥用製品。如已列入註冊藥物,須受《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監管,有關藥物須列明保質期。
衞生署就這事件會跟進有關產品是否屬藥用製品,以及有否向衞生署註冊成為藥物。如未經註冊而出售的藥物,一經法庭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沒列明消毒用途的一般濕紙巾,則受海關《消費品安全條例》監管。海關發言人表示,有關製造商、進口商及供應商在出售有關產品時,有責任確保其所供應的產品是安全。若違反有關條例,一經法庭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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