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律師引中大內科及藥物治療學系教授Brian Tomlinson報告指在適當的劑量下,兩者效果和副作用一致,但Dysport每劑量價錢比Botox便宜近六成,換藥違反雙方的協議,對事主構成不公。辯方律師強調換藥對治療效果沒影響,又呈多封求情信指被告只是初犯有悔意。醫委會主席劉允怡聆訊後稱性質嚴重,「最大問題係冇向病人解釋」,換藥雖對療效影響不大,但未有事先取得病人同意。鑑於被告再犯機會不大,認為發警告信已具阻嚇作用。皮膚科醫生陳厚毅指兩種藥物雖同為肉毒桿菌針,但Botox和Dysport分別由美國和歐洲藥廠製造,「Dysport滲透力係高啲」,用於減退皺紋等療程「效果會有少少唔同」。
■記者梁銘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