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補充,已完成初步調查的7宗屬性質較輕微的個案,主要投訴警方安排導致交通阻塞等,傳媒投訴警方擋攝影機鏡頭及阻礙採訪、穿「六四」T恤的麗港城居民被黑衣人抬走等複雜個案仍未完成調查。
翟紹唐稱,一般個案警方收到投訴至完成調查交報告,需時約6個月,李克強訪港至今不足3個月,警方已完成7宗個案調查,「我唔認為警方有放軟手腳嘅情況。」他表示暫難以確定公佈調查結果的日期,但希望監警會農曆年前完成審視16宗投訴。
此外,一名被控刑事毀壞的市民投訴警方疏忽職守,指負責調查的警務人員無調查清楚即提檢控,無給予其辯解機會。投訴警察課認為警員拘捕投訴人前已作充份查詢,指警員並無過錯。但監警會指,警員在法庭的口供與調查時的筆記有出入,反映筆記紀錄可能不正確,警方同意將投訴列為無法證實,警員被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