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一年生命,等如人生的七年。
黑狗97年加入我們的家庭。猶記得當年胡拉敦太太透過多次「查家宅」式的電郵詢問,才相信我們是會負責任的狗主,肯把剛出生六周的小狗送上飛機,從新西蘭運到香港。
黑狗到港時是深夜。當年兩個女兒還在念小學,但「到機場接狗」此等大事,也只好破例准許她們同行。當小狗進入家門時,我依照馴狗專家教我的方法,命小女兒翠翠用咬碎了的食物餵牠。狗媽媽會把食物反芻給小狗吃。自此,黑狗便認定翠翠是主人。
黑狗是翠翠的狗,也是我們全家的狗。15年來牠是我們家庭的一員,默默地伴着靈靈和翠翠一起成長,和我們一起度過不少快樂時光,也陪着我們見證了許多風風雨雨。歲月催人老,狗也不能例外。先是白內障,然後是聽覺退化,漸漸行動不便,最後只能躺在毛巾上,飲水、進食都要人扶着。15歲的老狗,是105歲的人瑞了!
大家都心中有數,但誰也捨不得,不願意作出決定。直到黑狗連轉身都不成的時候,翠翠才硬下心腸。
防止虐畜會的醫護很專業,輕輕一針,不到半分鐘就為黑狗帶來解脫。
大女兒靈靈嘆一口氣:「好,黑狗不用再受苦了!爸爸,人也可以這樣嗎?」
「不可以!這是犯法的。」我說。
「為甚麼狗可以,而人不可以呢?」
安樂死的倫理爭論可不是三言兩語能說得明白。
「因為狗不會有遺產剩下來。」我答。
鍾尚志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