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環境局拒絕以補貼回收物料形式資助回收商,局長黃錦星指回收物料出口價浮動,制訂補貼額複雜,而長遠補貼回收商猶如計劃經濟。
但香港回收再生資源總會主席陳錫琨憂慮大部份回收商未能受惠,因為八成中、小回收商目前欠缺合適的土地,回收場違規設在農地和露天貯物土地,根本不能申請基金,促政府先增撥回收用途土地。
陳錫琨指配對基金只會肥了大公司,因為中、小回收商無能力撰寫計劃書,加上本身的回收場涉及違規,更不敢申請,「香港大部份回收場喺流浮山同新界東北,全部係農地同OS(露天貯物用途)營運,申請基金政府都會睇塊地可唔可以做回收,其實大部份唔能夠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