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未有現身應訊的被告梁繼平(26歲)及范俊文(27歲)早前已缺席聆訊,兩人各面對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的傳票控罪。控方昨指未能向二人送達傳票,要求再押後以研究會否申請拘捕令。裁判官何俊堯將案押後至10月13日再訊。
餘下11名被告為城大學生會攝影記者黃家豪、廚師羅樂生、運輸工何俊諺、「佔旺女村長」畢慧芬、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畫家」潘浩超、網媒《熱血時報》記者馬啟聰、藝人王宗堯、地盤工沈鏡樂、社運人士劉頴匡、吳志勇。
各人面對暴動罪以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涉於立法會綜合大樓犯案。潘浩超另涉於同日在政府總部外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及刑事毀壞,共面對五項指控,為眾被告中最多。11人獲准繼續保釋,等候本月20日在區院應訊。
案件編號:ESCC2241、2255、2316、2745/19、1138/20;ESS46507、46508、465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