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怪的是若你問香港人:「你守法嗎?」十居其九都可能會說他是守法的。但你若問:「你遵守交通燈號過馬路嗎?」十個有七八個都可能是說不的。他們的想法好像是交通規則並不是法律,不守交通燈號不算是不守法。這從一些路人在被檢控違反交通燈號時的反應可以看到。他們不怪自己不守法,反怪交通督導員為甚麼檢控他。偷竊、強姦、殺人等行為對多數人來說必然是違法的。但交通規則可能是一類較特別的法律,它的法律性質對很多人來說都不太明顯。正正是這一類法律更能測試得到人們的守法精神。沒有多少人會蓄意觸犯偷竊、強姦、殺人等這種明顯是罪行的法律,但我們每一天都可能會觸犯交通規則。我們的守法精神會受到更大的考驗。那你說香港人算是守法嗎?或者你在下一次過馬路時,想一想你是否一個守法的香港人,也望一望你旁邊的路人,看看他們是否守法的人。你更可以在下次到大陸、台灣或歐美國家旅遊時,看一看當地人是否比香港人更守法。
編按:吳靄儀請假兩個月,由港大法律學院副院長戴耀廷暫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