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住機場客運大樓達五年的流浪漢薛理文,因不時注視年輕女接待員,導致她驚慌報警,他早前承認遊蕩及管有四本兒童色情漫畫罪名,案件原定昨在荃灣裁判法院判刑,但因精神及心理報告尚未完成,而律政司就另一宗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案,正向上訴庭尋求判刑指引,裁判官蘇文隆亦希望等候可作參考,遂將案押後至4月30日,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判。
薛理文(43歲)昨仍舊拖着大包小包隨身行李到法庭應訊。
控方呈遞逾千頁文件表示,兒童色情物品法例於03年7月在立法會三讀通過,法例並於同年12月刊憲後正式生效。有關法例在不同國家有不同定義,立法會議員當年考慮科技日新月異,故比較接納加拿大的條文,法例涵蓋含兒童色情的漫畫。
案件編號:TWCC387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