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母申居港權照顧癲癇兒7次落空 社協擬司法覆核

蘋果日報 2017/06/22 15:35

社區組織協會居港權單親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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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阿根廷護照的單親媽媽楊女士,自2011年起7次向入境處申請居港權,照顧在港出生、患癲癇症的兒子,7次均不成功。楊在社區組織協會(社協)協助下,去年4月向行政長官申訴,要求入境處以人道理由為依據,允許她留港照顧兒子。她今年5月初獲保安局回覆,指仍在考慮楊女士的申請,但局方曾就此尋求入境處意見,入境處回覆是「不建議」。社協幹事練安妮批評入境處處理手法不人道、缺乏透明度,若是次申訴仍不成功,將考慮司法覆核。
59歲的楊女士本為內地人,1990年於內地結婚後,1992年隻身前往阿根廷留學、其後入籍阿根廷,依內地制度需放棄中國戶籍,1998年,楊女士來港探望兄長及丈夫,在港期間發現自己懷孕,因高齡懷孕而被航空公司拒絕登機,唯有留港產子,翌年兒子出生後,她與丈夫協議離婚,其後丈夫去向不明。
楊女士現年17歲的兒子出生便確診癲癇症,病發時會全身僵硬、有窒息風險,兒子同時患過度活躍症、發展性協調障礙、讀寫障礙等,智力相等於4至5歲小童,需要長期照顧。兒子的病情令楊無法帶他回阿根廷定居,唯有以旅遊簽證留港,每隔3個月便要出境一次,她一般會出境到深圳或澳門,然後即日回港;楊女士說,每次出境後都擔心會被拒絕再入境,每次過關都被海關人員「問好多問題」,又會對她說「今次畀你(入境),下次就唔知得唔得啦」。
楊女士多年來僅靠兒子每月6,700元的綜援生活,並住在兒子的公屋單位,她憶述兒子的病情時情緒一度激動落淚,指兒子曾在主流學校及醫院「俾人打」,變得「唔肯講嘢」,而兒子現時雖入住寄宿學校,但開支龐大,扣去租金、寄宿學校費用、營養劑、醫療費用等,每月只剩約1,200元作為二人膳食費。楊女士透露自己有會計工作經驗,她亦希望能自力更生,但無奈她持旅遊簽證留港,無法找工作。
楊女士至今曾7次向入境處申請居港權,但入境處指她的個案不符合家庭團聚原則,亦不構成強烈的人道理由而拒絕,她不滿入境處沒有清楚釐定「人道理由」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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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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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行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