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11.11男生身懷彈簧刀被控今受審 政府化驗師作供自認並非武器專家
彈簧刀違禁武器
網民去年11月11日發起「黎明行動」,進行三罷及堵塞各區道路。當日一名18歲中五男生涉嫌藏有雷射筆及摺刀,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控方及後再修改控罪,僅針對男生指其藏有彈簧刀屬違禁武器。案件今日開審,辯方強調有關物品實為點火裝置,男生被捕時亦曾向警員解釋涉案物品是生火工具。控方僅傳召一名政府化驗師以違禁武器專家證人身份作供,辯方質疑他的武器專家身份,化驗師在庭上直言自己確不是違禁武器專家。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作供,亦不傳召辯方證人,本月18日裁決。
控方今年1月曾修改控罪,當時指被告吳銘揚(18歲)於去年11月11日在柴灣道天橋上近柴灣道迴旋處藏有違禁武器、即一把摺刀。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出,警方在被告背囊中搜出一柄彈簧刀。被告向警方稱該物品是生火工具。
控方僅傳召政府化驗師(物理組)梁仲榮出庭作供。控方起初希望裁判官香淑嫻接納該化驗師為武器專家,但遭代表被告的辯方大律師郭憬憲反對,指質疑其違禁武器專家身份;控方其後改為希望法庭接納該化驗師以彈簧刀專家身份作供,獲裁判官批准。
梁仲榮供稱,他在理工大學獲得化學學士及哲學博士學位,2014年加入政府化驗所毒理組。去年他被調至物理組,接受內部培訓,為期約半年,由訓練員教他製作彈簧刀。他與訓練員一起製作首兩把彈簧弓,然後再獨自製作一把彈弓刀及一支伸縮鋼棒。他約於9月至10月完成訓練,此後檢驗過約100件武器,當中超過40件是彈簧刀,曾撰寫40份相關報告,今次是首次上庭作供。
梁接受辯方盤問時,自認並非違禁武器專家或武器專家。他只需要確認涉案物品如何操作、檢驗內裡有沒有彈弓等,但不需要考慮刀鋒有否「開封」。梁檢查過涉案刀具,證實內裡有彈弓,按掣後可將刀鋒彈出,但沒有檢測過刀鋒彈出的力度。
辯方指刀鋒是利用槓桿原理彈出,彈弓僅是令刀鋒在固定軌道移動,純粹用作裝飾。梁不同意彈弓僅屬裝飾,直言刀鋒是用彈弓彈出。辯方嘗試以彈弓車匙為例子查問梁,但梁稱沒接觸過彈弓車匙,又謂假如警方要求他檢查彈弓車匙,並若能幫助法庭的話,他同樣會檢查有關彈弓。
辯方在中段陳詞指出,控方要證明被告有完整犯罪意圖、亦即控方需要證明被告知悉涉案物品是武器,才可定罪。而且,被告視之為點火裝置,被告當場亦向警員稱涉案物品是生火工具,故應裁定表面證供不成立。聆訊下午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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