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昨獲得奧瑪仕主要股東吳偉於7月27日向公司董事局發出的律師信,信中要求奧瑪仕須於本月21日或之前召開特別股東大會。據資料顯示,上月13日吳偉以主要股東身份致函港交所及奧瑪仕,要求召開特別股東大會,同時提議罷免奧瑪仕八名的現任董事,並委任自己及女兒吳惠儀等五人進入董事會。
另外又要求公司交代希臘神話與陳美歡的債換股及奧瑪國際欠款等事宜。而奧瑪仕已於上月16日刊發通告交代已收到有關信件,並否認對該公司及董事之一切指控,惟對於召開股東會的要求則未有再出回應。
奧瑪仕行政總裁張南中昨向本報證實董事局已收到吳偉的律師信,並將準備作出回覆。他回應指董事局會「按本子辦事」,現正積極預備舉行特別股東大會,惟由於安排需時,或未能於本月21號的限期前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