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失敗青年持利器兩劫的士 今認罪囚56個月
劫的士鄒家成創業失敗
24歲青年稱因創業失敗耗盡積蓄,兼逢情變陷入人生低谷而染上酒癮毒癮,繼而愚蠢地以行劫「對生命作控訴」。去年8月一個深夜兩小時內,他兩度乘的士前往僻靜處,分別持利剪和刀搶劫司機,劫得1,200元,警方利用「天眼」3小時內破案。青年今在高院承認兩項搶劫罪,被判入獄4年8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的士司機提供公共運輸服務,容易成為劫匪目標,法庭須嚴懲劫匪以作阻嚇。被告鄒家成(24歲)有刑事毀壞、藏毒和管理賣淫場所案底,他於管理淫窟案保釋期間干犯本案是加刑因素。
案發於去年8月5日深夜至翌日凌晨約1時,被告首先於5日晚11時多在元朗天華路登上的士前往馮家圍燒烤場,抵達後用刃長6厘米的剪刀指著司機頸部,說:「打劫,我要幾百蚊啫。」司機交出200元後鄒嫌「咁少」,司機再交出300元,鄒接著逃走。
兩小時後鄒乘另一輛的士再到馮家圍燒烤場,但有若干警員在現場,他遂轉往濕地公園外。後座的鄒趁司機找錢時拿17厘米長的刀穿過前座空隙頂著司機腰間,大叫「打劫」並搶走幾張100元。司機開門逃走但被鄒拉住,糾纏間司機左臂被割傷,鄒再隨手搶走一些鈔票後逃走,共搶去700元。
辯方求情指鄒讀至中三輟學,曾在車房打工,後來開辦車斗安裝公司,但一年後失敗倒閉,耗光積蓄。他失業後吸毒減壓,曾在賣淫場所打工4日,最終被拘控,獲判入戒毒所,現已戒除毒癮。他打劫前喝了威士忌,兩次犯案中間亦回家喝酒,而他沒意圖傷害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