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一家所涉貪污受賄弊案自去年底首次起訴以來,內幕越起越多,不斷有新證出現,特偵組惟有就新證據不斷起訴,至昨日已先後五次起訴,其中第一次起訴的四大弊案及第二次追加起訴,一審已宣判,陳水扁夫婦被判終身監禁,案件正在上訴。
特偵組去年12月12日首波起訴,涉及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弊案、南海展覽館弊案及洗錢案四宗案,涉案的陳水扁夫婦、扁子陳致中夫婦等14人列為被告;今年5月5日追加起訴扁夫婦收受賄賂案,兩次起訴併審,今年9月11日宣判,扁夫婦分別被判終身監禁,其餘被告分別判監三個月至20年不等。
今年9月22日特偵組第三次起訴,涉案被告包括陳水扁、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等,案由是涉貪污外交機密款,目前正在審理。
此外,首波起訴審理期間,還引出扁家人作偽證的「案外案」,特偵組另再起訴,案件今年9月1日宣判,扁女陳幸妤、女婿趙建銘、扁子陳致中三人各被判囚半年,吳淑珍判囚一年。
台灣《蘋果日報》/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