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回應時表示,天宇海是窩型樓盤設計,中間凹下去的會所分1、2、3及5樓,第6及7座地面層,與會所5樓同一水平,因此發展商訂為5樓,為令整個樓盤一致,因此其他樓的地面層也是5樓開始。
雖然屋宇署長在批出樓花圖則時曾質疑上述安排,並就此諮詢專業人士,獲答覆符合作業備考。但林太指長實2010年12月最後一次呈交天宇海建築圖則,樓層序數與目前編排一樣,屋宇署署長按照新作業備考評估,且轉介相關政府部門審閱,包括消防處等沒提出意見,加上作業備考列明「閣樓」及「平台」可作樓層命名,因此沒要求長實修改。對於有意見認為售樓書有誤導,她說屋宇署審批樓盤圖則時不會考慮售樓書內容。
政府計劃將規管一手樓銷售的白紙草案交予立法會審議。鄭汝樺在會上表示,因應天宇海個案,決定建議加入條文,規定售樓書列明最低樓層與地面水平之距離,以杜絕天宇海式陷阱。林太似為政府及發展商辯護,又多次發笑,梁家傑不滿其表現,「完全冇違反(法例)?消費者唔好彩?」民主黨李永達也指出,平台花園應是在三、四層樓之上,「最終同地面只有一、兩呎,邊個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