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法官案控方指菜刀屬攻擊性武器 官:師奶切豬肉也墮法網?

蘋果日報 2018/09/03 19:17

恐嚇法官藏有攻擊性武器余祖林陳嘉信

裝修工余祖林疑不忿輸官司,持菜刀闖到曾判他敗訴的法官陳嘉信席前,涉揮刀劈枱兼呼喝,揚言自殺要陳官陪葬一案,今早重召陳官接受余盤問。控方就菜刀屬攻擊性武器,引用案例支持說法,但主審法官反問「家家戶戶都有菜刀」,「師奶」切豬肉豈非也墮法網?主控解釋主婦在家管有菜刀並無犯罪意圖,律政司不會提出起訴。
被告余祖林(53歲)對控方的法理陳詞表示不解,法官蘇文隆向余解釋,本案判決的關鍵只有一個,若余當日管有菜刀用意是打算傷害他人,則菜刀屬攻擊性武器;否則,在未能證明罪行元素下,他便會脫罪,當然法庭仍會考慮余是否打算用刀傷害自己。
控方今早基於余沒有律師代表、不熟悉法律程序,為對余祖林公平起見,決定重召陳官出庭再接受余盤問。
被告以香港冤案實錄為題結案
余指於案件審訊及上訴申請期間,不止一次在陳官席前喊冤,揚言「拿著判決書走到天橋想跳下去」,又謂「我真的得冤枉,如果若你真的判我敗訴,我就死在你面前,表明我清白!」但陳官指事隔已久,已不記得。
案中所有證人傳召完畢。余祖林最後以「香港冤案實錄」為題作結案陳詞,重申菜刀是代其妻購買,案發日只在陳官離庭後才「站起來罵幾句」,陳官並無聽到他罵甚麼。余並以刀在枱面上輕拍一兩下,惟因枱「太薄」才現出「痕迹」。余更指控方將呈堂錄音內容刪改,「迫害平民百姓」,要求法庭還公道。主審法官聽取陳詞後,將案押後至下周一裁決,期間被告還柙。
【案牛編號:DCCC1163/17】
記者蔡少玲 廖希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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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余祖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