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裁判官胡雅文鑑於被告周偉雄(46歲,圖)沒有案底,承認控罪顯示悔意,故先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本月17日宣判。案情透露,去年9月19日早上約11時,一名軍裝警員在港鐵金鐘站內,看見被告站在月台。惟被告神色可疑,他將一個打火機伸向前面一名等候上車的女子裙底。當列車埋站,女子上車,車門關上,被告仍留在月台,沒有隨她上車,被告將打火機放在右前褲袋。
案情續稱,警員立即上前截停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是打火機的物主,又指自己出於一時好奇,才偷拍女乘客裙底。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其後對打火機進行鑑證調查工作,在SD卡內發現17段片段,其中一段正是被告案發當日的偷拍裙底片段。
案件編號:ESCC8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