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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無薪假可申請緩交暫繳稅

蘋果日報 2003/05/23 00:00


【本報訊】剛被裁員、減薪,稅局寄來的報稅表又提醒大家:報稅季節到了。「沙士」嚴重打擊香港經濟,市民如何才能在合法的情況下減輕稅務負擔?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香港分會提醒打工仔,放無薪假其實等同減薪,可以申請暫緩繳付或減少暫繳稅;被解僱時收到的補償金就毋須繳稅。
該會副會長鍾維國表示,由於報稅年度截止至三月十一日,估計非典型肺炎對市民應繳稅款的影響不會即時浮現,但過去一年企業裁員減薪行動不絕。鍾維國指出,員工被解僱時收到的代通知金屬於賠償,並非收入,因此不需報稅。

勿遺漏各項免稅額
該會稅務委員會主席羅廣就亦指,稅局會根據納稅人上一年收入估算下年暫繳稅。因此,若被減薪或解僱,又或被迫放無薪假,都可以在年底收到稅單後,在交稅限期前二十日內提出書面申請,要求暫緩交付或減少暫繳稅;若周轉不靈,納稅人也可申請分期交稅。
納稅人若留意報稅細節,也可節省不少金錢,例如一筆過發放的交通津貼屬收入之一,但若交通費實報實銷及保留車費紀錄或單據,則可免被扣稅。
此外,公會也提醒納稅人,勿遺漏各項免稅額及可扣除的開支,如進修、居所貸款利息、強積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