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園被指容許工業邨營辦商違規分租 新地旗下公司入稟求覆核敗訴
新鴻基地產司法覆核新意網將軍澳工業邨
新鴻基地產旗下的資訊科技公司新意網早前向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香港科技園管理的將軍澳工業邨內多間營辦商違規分租予第三者,新意網申請租地卻不獲批。新意網認為園方決定違反合理期望,要求法庭頒令園方執行租約條款,打擊園內營辦商分租廠房圖利的行為。法官林雲浩今日頒下判詞,指第三者公司支付給有關營辦商的費用,實是服務使用費,並非廠房租金,裁定新意網敗訴,並須承擔訟費。
新意網對法庭判決感到失望及遺憾,會對判詞作詳細研究並諮詢法律團隊,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本案申請人新意網集團有限公司,答辯人為法定機構香港科技園公司。新意網於2012年曾申請租地發展數據中心,打算以零售模式發展雲端服務,但最終申請不獲接納。及後新意網於2013年及2018年,分別在將軍澳及荃灣以市價投得地皮,發展數據中心。
新意網一方指出,事後發現園內疑有三間營辦商違規分租,當中包括NTT Com Asia Ltd.、Global Switch Hong Kong Limited,以及HKCOLO.NET limited,分別分租予IBM、金融機構及公營機構等。新意網一方指出,根據科技園的租約條款,營辦商不可以分租形式將廠房的擁有權及佔用權分割予第三方。
不過,判詞指出,根據上述營辦商與其客戶訂立的服務合約條款,客戶設置於營辦商廠房的設備,乃是用以獲取營辦商提供的數據及安全監控服務。此外,上述營辦商對客戶佔用的廠房、以及客戶的設備及聘用人員,均有絕對擁有權及控制權,包括進入廠房地段視察、解僱不合格的員工及次承包商等。與此同時,園方過去多年一直持續突擊檢查有關廠房,以確保營辦商及其客戶沒有違規行為,一旦發現違規便會下令糾正,反映園方有履行其業主職責。
林官又批評新意網一方提出的眾多指控及理據,與本身的覆核申請無關,斥責其作為或令人誤以為司法覆核是一個「發掘無限可能的遊樂場入口」。林官重申,司法覆核的作用是覆核行政決策過程的合法性、合理性及程序適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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