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陳祖為支持民主派留任:「唔可以話佢哋完全無抗爭」
立法會選舉陳祖為民主派
陳祖為認為,即使立法會沒有民意授權,但有多名民主派議員參與,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民主派選民的意見。(資料圖片)
人大常委會決定現屆立法會延任一年,民主派議員留任抑或總辭惹爭議。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陳祖為連日多次就延任問題表達意見,針對部份人反對留任,源於對目前民主派議員不信任。支持民主派延任的陳祖為說,這已非留任是否違反民主規範原則的問題,而是「效果論」的考慮。
陳祖為接受《蘋果》查詢時解釋,有人質疑民主派過去抗爭的力度不足,但他認為說法「見仁見智」,舉例指去年的反修例風波,都是靠民主黨涂謹申阻止法案委員會主席選舉,才令民間爭取時間醞釀運動,而公民黨郭榮鏗也拖延內會主席選舉超過半年,「有人用最極端方法,但同時有人都用溫和但有效嘅方式,唔可以話佢哋(民主派)完全無抗爭」。
陳祖為也質疑,抗爭派不斷質疑民主派抗爭力度不足,卻未有留意民主派在議會面對的制肘及法例等嘅限制,質問:「佢哋又講唔講到自己入到去議會,會點有效抗爭呢?我亦都好懷疑。佢哋如果4年前當選,今日係唔係都會咁大聲講杯葛呢?」
陳祖為今日再於facebook發文,提及在現實狀況下,政治制度本身並不民主,若按民主原則來決定是否參與政治制度,不一定能幫助民主和其他價值的實踐,表明支持民主派留任,認為即使立法會沒有民意授權,但有多名民主派議員參與,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民主派選民的意見。
他又反駁由人大決定議員留任一年等同「委任」不符民主原則之說,稱分析是否留任時必須了解「理想狀況」和「現實狀況」;指在理想狀況,即健全的民主制度下,從政者應依據民主原則參與政治,然而現實狀況卻是非健全的民主制度,在此非理想的民主制度下,個人或集體行動都未必有所謂民主授權,不能單以是否符合民主原則來定奪。他舉例,若以「理想狀況」標準,民主派參與缺乏民主基礎的特首選舉、功能團體選舉和殖民地時代的立法會委任制度,都被原則上否定。
陳續指,若留任的民主派議員能阻止或拖延立法會通過不合乎港人權益的法案或撥款,或者喚起社會人士的關注和抗爭,都是應該值得考慮的因素。他認為比起立法會沒有民意授權,同時沒有民主派議員參與,他較為支持即使議會沒有民意授權,但有多名民主派議員參與,至少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民主派選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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