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化驗所化驗師鄭郁棋於事發後,到發生火警的馬頭圍道111至113號唐樓勘察,發現地下梯間店舖存放不少助燃物料,如稀釋顏料用的乳香油及火水等。他認為悶燒的出現,好大機會是舊電線或電力接駁不佳所致,悶燒因棄置煙頭而產生的機會則很低,但不能排除有此可能。
按閉路電視紀錄,火警發生6分鐘後,濃煙已籠罩二至三樓梯間。鄭指當時利用充斥毒煙的前樓梯逃生是非常危險,他個人認為「留喺單位就最安全」。鄭補充唐樓內有14個單位,部份被改裝為多間板間房,加重整棟樓宇的耗電量。
時任機電署機電工程師鄭漢威則供稱,影樓東主指地下梯間店舖的電力,來自一樓影樓拉線提供,事發後鄭到場見一樓影樓的電力裝置短路掣跳線,因而找不到證據證明火警由電力故障引起。
案件編號︰CCD1584,596-59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