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前主管收120萬非法回佣獲施永青求情 官斥荼毒行業環境判監15個月

蘋果日報 2019/03/28 12:42

中原地產非法回佣施永青陳裕發天匯大刁

【更新】
中原地產一名年近七旬的前高級營業主管,2015年底促成女下屬取得一宗約值6.02億元「大刁」,其後非法收受女方逾120萬元佣金,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代理人收受利益罪成。辯方今早求情,呈上中原地產創辦人施永青的求情信,施在信中表明不認同被告所為,認為罪成理所當然,但希望法官判刑時能手下留情。法官最終判被告入獄15個月。
法官判刑時批評被告陳裕發(69歲)公私不分,與情婦女下屬私相授受,對公司造成損失,亦影響公司商譽,對其他營業員不公,更荼毒整個行業的營運環境,應判即時監禁。法官以判監18個月為量刑起點,基於被告年老、深受親友擁戴等個人因素,酌情減刑3個月,判監15個月。
法官又下令被告在一年內交還犯罪所得的121.9萬元。辯方一度指被告有經濟困難,法官回應稱,若被告一年後仍未歸還款項,控方可採取追索行動。
辯方今為被告求情時指,本案情況特殊,被告並無對女下屬施以脅迫手段,被告做得最錯的只是公私不分,未有向公司申報利益,既收取主管佣金,又從女下屬手上分佣。
辯方續稱,被告年近七十,事發後已向中原辭職,現時失業,亦將會被地產代理監管局吊銷執照,失去多年謀生技能。本案實屬單一事件,他沒有再犯機會,且去年曾接受切除主動脈血管瘤手術,在體內安裝了五個支架,需每半年檢查有否移位或滲漏。被告與妻子育有四名子女,家人今到庭支持。妻子雖知悉被告有婚外情一事,但已原諒被告。
辯方呈上近40封求情信,撰信人包括鄉議局副主席林偉強及中原地產創辦人施永青。施永青在信中表明不認同被告所為,指被告犯案破壞公司制度,被裁定罪成實屬理所當然;但姑念被告年近七十歲,希望法官判刑時手下留情。施又指被告的女下屬事後仍願意協助被告,相信沒遭被告欺壓。被告的上司則盛讚在行內有「四哥」之稱的被告工作勤奮,願與同事分享工作經驗,知無不言,為公司立下不少汗馬功勞。
案情指山,被告與女下屬為情侶關係,會介紹顧客給她。兩人私下協議,若交易成功,需攤分佣金。中原就涉案的中環干德道天匯複式豪宅連車位交易,既向被告發放約170萬元主管佣金,又向女下屬發放約334萬元佣金。女下屬同日將當中約120萬元轉交被告。
【案件編號:DCCC333/18】
記者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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