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報財政狀況 警員罰款5,000

蘋果日報 2014/01/20 06:00

警員借貸申報財政狀況

廉署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向警員鍾衍樂(39歲)發出通知書,要求鍾申報過去3年的財政狀況,但他卻漏報多項債務及開支,包括曾向警察儲蓄互助社及財務公司借貸合共79萬元,以及「豪使」28萬元購買勞力士手錶、植髮套餐及買車牌等情況。鍾今被裁定違反有關條例罪成,但裁判官認為罪行不涉貪污,判被告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