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同今次,過去五年內共發生八宗警槍走火事故,大部份均是警員於警署入彈及退彈區為佩槍上膛,又或室內練靶場訓練時意外走火,當中2017年9月14日,田心警署一名25歲軍裝女警,於入彈及退彈區為佩槍上膛後懷疑意外走火,子彈傷及右大腿送院。前年7月17日,黃竹坑警察學院一名男學警在室外靶場將槍放回槍袋時意外走火,右大腿同時被擊中受傷。
資料顯示,現時包括輔警在內的軍裝警員,均使用點三八口徑的史密夫威遜軍警十型重槍管手槍,這款美製左輪手槍重35安士,可裝六發子彈。對再發生警槍走火事件,有槍械專家表示關注,他指史密夫威遜軍警十型重槍管手槍擁有多重保安設計,包括以「Hammer block」隔開擊錘及子彈尾端的火帽,防止兩者意外撞擊致走火。對連串警槍走火事故,他估計有人疏忽將手槍插入槍袋時,錯誤把手指伸進扳機護環,意外按動扳機釀成走火,促警方加強槍械使用訓練,避免意外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