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太子砵蘭街424號地下經營行山用品店的黃先生稱,他在上址經營三個月,每當晚間樓上住戶用水高峯期,其店舖便被排污水管所滲出的污水造成水浸,貨物經常被浸濕,在上月22日,其店舖又再出現水浸。
「一漏水就要搬貨出街」
黃先生歎道:「都唔知整濕我啲貨幾多次,𠵱家一漏水,我就要搬開啲貨,今次我重要將啲貨搬出街度擺,都唔知點樣做生意!」
黃先生稱,店舖所在大廈內甚多違規建築,大廈渠管滲漏情况嚴重,但卻無人理會,「舖頭上面嘅平台已經有一間僭建物,一樓室內俾人改建做一間間套房,啲渠都唔知係咪因為咁整爛滲漏,搵業主立案法團又冇用,我惟有搵啲政府部門幫手啦,但係都無改善,都唔知可以搵邊個投訴好!」
食物環境衞生署回覆本報查詢稱,食環署人員曾到黃先生店舖進行調查,懷疑樓上有一個僭建物的排水管有滲漏;食環署人員已在該處進行色粉測試,並向土地註冊處查核該單位的業主紀錄,以便發出通知書,要求業主於限期內維修損壞的排污水渠。同時,食環署已將個案轉介屋宇署及水務署,以便跟進懷疑僭建物排污水管及供水管的滲漏問題。
已發信通知業主及跟進
屋宇署回覆本報稱,屋宇署已即時跟進黃先生的投訴,職員視察後發現,上址大廈由一字樓平台到黃先生地舖後天井的公用渠管,均有滲漏情況。由於滲水會造成滋擾,屋宇署已發信通知一字樓佔用人?業主、業主立案法團,跟進有關滲水問題。
屋宇署又稱,職員視察後發現,砵蘭街424號及424號A一字樓,確有分間房及平台搭建物,惟經評估後,認為上述分間房及搭建物,沒有對樓宇構成即時危險,故只列為非優先處理類別,暫不擬採取即時取締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