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屯門的被告張博治(35歲)承認於今年7月10日,在港鐵九龍塘站開往太子站的車廂內非禮女子X。案情指,當時車廂不擠迫,被告卻趨向女事主,用下體磨擦她的臀部達三分鐘。探員趁被告下車時截停被告。
被告向法庭呈交求情信,自稱因生活環境擠迫,加上與父親關係有問題,情緒受困而犯案。被告有11個風化案底,最近一次於今年4月,被判囚16個星期,出獄不久便干犯本案。根據報道,被告於2012年11月亦曾因於港鐵車廂用下體磨擦女乘客臀部而被定罪,當時報稱設計師的被告,以與父親吵架後感憤怒、一時之氣卻變成「性慾起」為由求情,最終被判入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案件編號︰KCCC2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