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他在深圳邂逅一名遼寧女子後迅即結婚,今年一月其任推銷員的妻子產下兒子後不辭而別。「佢嫌我冇錢,我響深圳又搵唔到工,唯有抱住個仔乞食!」張錦明昨在深圳南山區一天橋底行乞時向記者說:「第一日乞到五十蚊,當時天氣好凍,我攬住個仔用自己體溫來保溫。」
「𠵱家一日可以乞到十零蚊,夠仔仔買奶粉嘅,我就日日去大排檔或超市門口執二手飯食!」張錦明又說:「行乞近十個月,感觸最大係適者生存,我𠵱家都適應咗乞兒生活囉!」他又表示,兒子出世時因欠住院費而被扣出生紙,他自己的身份證則在行乞時遺失,因無法證明其港人身份,行乞時常被當地公安驅趕及嘲諷。他強調,絕不會拋棄兒子而獨自一個回港。
張錦明說:「我作為香港人淪落到響大陸乞食,我都覺得好羞恥,但為着生存同仔仔,我唔怕俾人恥笑!」對於張錦明的個案,社署發言人表示會跟進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