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顯示,黃台仰在保釋期間每次出訪外地,均須獨立向法庭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讓他在指明日子離境,有時更須「加碼」交出額外保釋金,回港後則要在指定時間內向法庭交還旅遊證件及向警方報到。
自稱信奉藏傳佛教的黃台仰,去年4月應美國民間組織邀請,到印度達賴喇嘛寓所出席「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同年9月他與梁天琦前往比利時布魯塞爾,出席有關西藏人權的會議,之後參觀取錄他讀哲學證書課程的英國牛津大學;去年12月,黃再獲准前赴台灣,出席國際人權嘉年華,及與基進黨和民間組織會面。
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查詢時指,本案8名被告中,現有2人未能到庭應訊,若法庭考慮到倘繼續原有的保釋條件不變,可能再發生同類事件,禁止其他被告離港的做法便無可厚非,可以理解。
不過,陸偉雄指出,若有個別人士有逼切需要離境,可以向法庭作特別申請,若獲批准,通常的安排是要在離境前及返港後接觸警方。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