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尊重觀眾的藝術,依然是藝術,卻肯定是愚蠢的藝術。不尊重顧客的產品,它依然是產品,卻肯定是愚蠢的產品。
藝術跟產品豈能相提並論?就像Google,研究員從前花上幾年搜尋的文獻,現在幾秒鐘找到。就像Microsoft,秘書從前需要幾小時打一份文件,現在幾分鐘內完成。他們怎會不是藝術?簡直是魔術!
歸根究柢,管他藝術還是產品,最終若不能替觀眾和使用者帶來價值,它不是愚蠢就是垃圾。箇中的分別是,愚蠢的東西花了很大的勁去製造,垃圾它卻是渾然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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