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樹說,有天他整理衣櫥,發現裏頭有五套西裝,二十多條領帶。西裝他三年裏邊只穿過一次,領帶一年好像沒打過幾次。
這讓我想起,我衣櫥裏光有兩套西裝,頂多五條領帶。其中一套西裝是禮服,挺氣派。當年在電影公司打工,要去台灣參加金馬獎頒獎禮,有洋服店贊助定造,不費分文。那套禮服就不過穿了一次,之後扔在衣櫥裏十八年,現在該已經爬滿霉菌,可丟進酒缸充作酒母了。
另一套西裝,是幾年前買的。我妹出閣,怕她哥哥在婚禮出醜。「你一定要穿西裝。」她說。我在成衣店挑了一套,在她面前試穿讓她品足評頭。「原來你穿了西裝這麼帥。」婚禮那天我妹夫誇我道。原來他把雙眼跟屁眼上下顛倒了,一直沒帶眼識人。那套西裝,也只穿過一次,翻出來準可以用作抹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