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武肺全球大流行 邊份旅遊保、醫療險受保?
旅遊保武漢肺炎
世界衞生組織(WHO)正式將武漢肺炎定性為「全球大流行」,準外遊人士取消行程或不受旅遊保險承保。
世界衞生組織(WHO)周三宣佈武漢肺炎疫情屬「全球大流行」,更表示意大利和伊朗現處於疫情前線,其他國家或很快陷相同處境。德國總理默克爾警告國內多達七成人口或會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倘因傳染病廣泛爆發而取消行程,保險專家指,要視乎旅遊保險是否有列明「傳染病」為受保事項。
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表示,部份保險公司就旅遊目的地廣泛爆發傳染病提供取消旅程保障,然而未必會就個別組織是否發出大流行病為標準,會視乎旅遊目的地爆發傳染病的情況,旅遊目的地有否宣佈當地疫情進入緊急狀態,以及香港保安局的旅遊警示等。
她續提醒,由於疫情發展迅速,不少保險公司已將新型肺炎定為已存在風險,在指定日期後購買的旅遊保險,不會保障因新型肺炎導致的相關保障,在同一原則下,部份地區已廣泛爆發傳染病,屬已存在風險,故此現在才購買的旅遊保險,通常不會新冠肺炎所引致的損失,由於不同保險公司的保單條款有異,確實保障範圍需要以個別保單條款為準,建議投保人向保險公司及保險中介人查詢。
保險比較平台10 Life創辦人何穎翔表示,主要視乎旅遊保險條款是否有列明「傳染病」為受保事項,但亦要留意保險公司不時公佈的最新消息,如一些保險公司已將新型肺炎定性為已知事項,消費者現時才購買保險,可能會因為保單條款中列明「不保已知風險條款」而不獲作出任何賠償。
蘇黎世保險發言人回覆指,儘管世衞宣佈武漢肺炎疫情屬「全球大流行」,惟未有界定疫區,故公司將按現時做法,根據港府旅遊警示以界定取消行程的賠償事宜,若投保人在港府發出旅遊警示前購買保單,保險公司會就取消行程作出賠償;如投保人早於1月22日前投保優遊計劃,則仍可就取消行程而索償。
保誠財險回覆指,只要客戶準備前往的旅遊目的地廣泛爆發新型肺炎之前,或香港保安局就有關地區發出紅色外遊警示之前,已投保保誠精選「旅遊樂」,在客戶出發7天內情況仍然持續而客戶決定取消出發,便可索償。
港府現正對埃及、法國(布爾岡-法蘭琪-康堤及大東部地區)、德國(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地區)、伊朗、意大利、日本(北海道)、韓國、黎巴嫩、巴基斯坦、西班牙 (拉里奧哈、馬德里及巴斯克地區)及土耳其 (東南部省份)發出紅色外遊警示。
-如因以下事故必須要取消整個原定旅程:(iii)於原定旅程出發前一星期內,預定前往之「海外」行程目的地突然發生不可預見的罷工、騷亂、暴亂、「傳染病」、「恐怖活動」、惡劣天氣或天災,保險公司會根據「保障表」列明的「最高賠償額」為上限,賠償投保人未有使用及無法從其他途徑追討,但已支付與該原定旅程有關的旅遊費用
-「傳染病」定義是「任何被世界衞生組織宣佈由人傳人感染及已在有關當地人口中廣泛傳播的傳染病」
-若受保人或其直系家人、同一保單下所受保之同行伙伴或生意伙伴遭遇身故、嚴重疾病或嚴重身體受傷,或受保人因須出庭作證、出任陪審團、被強迫性隔離,或於出發前7天內目的地受惡劣天氣、自然災害、所乘公共交通工具發生工業行動或突然爆發廣泛性傳染病、目的地發生暴動或內亂、香港政府對目的地發出黑色外遊警示,或受保人的住宅於出發前10天內受到水災或火災嚴重損毀,而導致不能成行,受保人可就不能取回之預繳住宿費用、旅費及交通費用提出索償
-受保人於原定受保旅程出發前1星期內,突然爆發公共交通工具機構員工罷工、目的地廣泛性爆發傳染病、暴動或民亂,公司以不超過保障權益表內所規定之最高賠償額賠償受保人無法由其他途徑取回其已支付及法律上須負責支付之旅費及/或住宿費用
-在未能預料情況下,目的地突然爆發公共交通工具機構員工罷工、暴動或民亂、天然災害或廣泛性爆發傳染病,以致受保人不能繼續原定的受保旅程。因此原因必須結束及縮短受保旅程返回香港,公司將以不超過保障權益表內所規定的最高賠償額,賠償受保人不能退回之未享用的旅費及/或住宿費用及/或額外合理及/或實際的交通及/或住宿費用
-主要不保事項:任何政府的法案或禁令;受保人違反政府法案;或在預先警告會爆發公共交通工具職員罷工、暴動或民變、惡劣天氣、自然災害、或傳染病的情況下,受保人沒有作出合理的預防以防止索償的出現
-無特別提及傳染病
-外遊警示制度發出「紅色」或「黑色」警示,其中紅色警示發出情況下,最高賠償額(損失訂金或取消旅程)為已繳付而不能取回的訂金或費用的50%
-如正接受港府實施的強制隔離檢疫,或投保人(或其家人及同行人士),在港感染新冠病毒而取消行程,仍可享取消旅程下的所有保障
-無特別提及傳染病
-在黑色外遊警示發出下,賠償相關損失之100%,並以「取消及縮短行程」中的最高賠償額為限;在紅色外遊警示發出下,賠償相關損失之50%,並以「取消及縮短行程」所載的最高賠償額之50%為限
至於醫療保險,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稱,市面上的醫療及住院保險計劃一般未有將「法定傳染病」列為「不保事項」,因此若受保人有醫療需要而要入院進行治療,應可按計劃內容索償實報實銷的醫療費用。另外,因應疫情發展,保險公司早前已陸續推出不同的額外保障,例如診斷住院現金、強制隔離保障等一系列紓緩措施,保單持有人可留意這些特別保障的有效期,並留意各間保險公司的最新公佈。
友邦區域首席執行官陳榮聲表示,市面上不少保險公司已宣佈新型冠狀病毒為受保疾病之一,若受保人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或需接受強制隔離,部份保險公司將提供額外住院現金保障,不過,危疾保單則只保條款中列明所有受保疾病,大部份未有註明涵蓋新型冠狀病毒,故不在危疾保險的保障範圍之內。對於世界衞生組織(WHO)宣佈武漢肺炎疫情屬「全球大流行」,陳榮聲表示,醫保保單的住院賠償依舊適用,但仍不屬於危疾保單的受保範圍。
富通保險發言人表示,所有保險(不論醫療、危疾、人壽)以及針對新型冠狀病毒的額外保障將不受影響,繼續守護每位客戶,額外保障包括免費額外保障達52,000元,保費寬限期延長至90日,及取消理賠限制及優化理賠申請手續。
宏利發言人則指,包括自願醫保計劃等大部份醫療保障計劃,均會就客戶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而住院或接受治療所招致的相關合資格費用提供賠償,惟受限於計劃中相應的賠償限額及對於個別客戶列明的相關不受保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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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黎世「易起行」旅遊保險計劃列明,如因原定旅程出發前一星期內,預定前往之「海外」行程目的地突然發生不可預見的「傳染病」而要取消整個原定旅程,保險公司會根據「最高賠償額」上限作出賠償。
AIG有列明如受保人於原定受保旅程出發前1星期內目的地廣泛性爆發傳染病,公司會賠償受保人無法由其他途徑取回其已支付及法律上須負責支付之旅費及/或住宿費用。
FWD則寫明,如於出發前7天內目的地突然爆發廣泛性傳染病而導致不能成行,受保人可就不能取回之預繳住宿費用、旅費及交通費用提出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