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警方將有關資料輸入綜合彈道識別系統,以便將現場撿獲的證物與菲警子彈,進行快速篩選及配對。軍械法證科亦須以校對顯微鏡進行一次人手覆檢,惟因菲警已將有關證物帶走,故陳需第四度赴菲檢驗。他本來要求菲警提供超過10種子彈樣本,但菲警最終只能提供5類。
陳供稱,旅巴上有54個彈殼來自槍手門多薩的M16步槍及手槍,有9個M16步槍的彈殼則來源不明。車廂內亦有多個子彈碎片,惟全部均未能確定來自何種槍械。
此外,槍手體內發現的子彈碎片,屬於菲警所用的M16步槍。五名香港死者傅卓仁、梁錦榮、楊綺琴、楊綺華及汪子林,體內亦找到碎片,但無從確定子彈發射自槍手抑或菲警槍械。其餘三名死者謝廷駿、梁頌儀及梁頌詩,體內並無任何碎片。
僅憑上述資料,難以推斷八名遇害港人死於門多薩手下,抑或是其他人所為。人質傷勢是由車內或車外槍擊造成,頓成關鍵。由於陳分析後,懷疑車身有23處彈痕是子彈由車外射入車廂造成,或對人質造成嚴重傷害,故先後進行距離估算及彈道模擬測試。
陳指死者槍傷表面沒有彈藥燒焦痕迹,故推斷如果死者身上槍傷是由門多薩造成,發射距離超過16吋,惟準確度受死者身上有否衣物或頭髮等影響。死因裁判官陳碧橋遂質疑陳的結論武斷。陳解釋大部份死者衣物早已失蹤,測試確有局限性。死因研訊主任翟紹唐則透露,部份死者傷處沒有衣物掩蓋,例如殉職領隊謝廷駿頸部中槍,楊綺琴頭部耳朵位置有槍傷。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昨日與菲律賓駐港總領事柯明會面,促請菲律賓政府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配合在香港就馬尼拉人質事件進行的死因研訊工作。
案件編號:CCDI732-7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