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受審】三律師同稱罪成機會高 肥平或囚五年
何志平
【新增動新聞】
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的案件至今審訊了5天,法官預料再多審3天,律師就可結案陳辭並交由陪審團退庭討論。有美國律師表示,聯邦法院的刑事案件定罪率一般高達8至9成,何志平罪成的機會很大,估計將被判囚約5年。律師又稱在此類案件中,被告通常不會出庭作供。
何志平案件與澳門商人吳立勝在美國被控的賄賂案相似。吳立勝案其中一名美國辯護律師莫虎分析,何志平被定罪的可能性很大,最不利是控方傳召污點證人現身說法,而辯方只能攻擊污點證人的誠信,顯示他們沒有實際證據反駁,「我可以講這種是潑冷水,但潑冷水沒有用」。
相比吳立勝候審期間獲准保釋外出,莫虎認為何志平一直被還柙,無論對何或律師而言,都構成很大壓力,因為律師只能在一個衣櫃般狹小的空間與被告交談,而且何致電律師以外的人,其通話都會全部被政府監聽,相反控方可以用「國家安全」等理由去保密自己的資料,令辯方非常被動。
莫虎又指,與吳立勝案情況相似,何志平難以找到辯方證人,因為相關人士可能本身都有逃稅,若出庭隨時會被美國政府控告,又或者他們不願意遠道而來美國出庭。他估計,由於何志平案不涉受害人,政府又沒有損失,加上他年紀大,一旦罪成,相信只會被判監5年左右。美國律師Jae Lee亦表示,聯邦法院在刑事案件方面,定罪率一般高達八至九成。
何志平案件需由12名陪審員一致裁定是否罪成。有參與《海外反腐敗法》(FCPA)經驗的美國律師陳宏基指,高門檻是由於美國憲法是非常著重保護個人權益,認為政府比被告有相對豐富的資源打官司,所以刑事及聯邦裁決都必須由陪審團一致通過才會有效。
陳宏基又指,大部份FCPA案中的被告都不會自辯,一來大家都已經知道被告的故事,被告再出來自己說一篇沒有意義,而更重要的是避免遭控方質詢,以免「講多錯多」。
Jae Lee解釋,最後若陪審團不能達到一致決定,就會形成「懸案陪審團」(hung jury),屆時政府可選擇撤銷控罪、與被告尋求認罪協議,或重新進行一次審訊,理論上重審次數不限,但政府一般也不會無止境地重審,他們會視乎案情決定最佳的做法。
Jae Lee指聯邦法院的刑事案件定罪率高達8至9成。王心義攝
陳宏基稱被告在同類案件中一般不會出庭作供。王心義攝